TEL:400-123-4567
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,应聘者的个人信息及资料仅用于此次招聘、不公开、不退还。
(二)工资薪酬参照《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薪酬标准规定》执行,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; (八)聘用,将依据应聘条件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初审。
应聘人员联系方式务必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, (二)面试
粤123456789-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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